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

来源:贵州泽富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:2021-06-29 浏览次数:672次

裁判结果

终结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((2021)黔0628民初807号《民事判决书》的执行。

如被执行人贵州天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履行义务,申请执行人可以在二年内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。

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。


裁判日期

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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